【黎智英案】楊清奇稱黎智英承諾月付1萬元Twitter供稿費 最終「一分錢都無俾過我」
發布時間: 2024/03/05 13:42
最後更新: 2024/03/05 18:55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《港區國安法》,黎及《蘋果日報》(下稱《蘋果》) 3間公司否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等共3罪,案件今(5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續審。前《蘋果》主筆楊清奇供稱,黎曾提及每月給予他1萬元作Twitter(現稱X)供稿的報酬,「但後來一分錢都無俾過我」。楊強調作為《蘋果》全職員工,即使黎不給予款項,「我都係要照做」。
案件今踏入第38天審訊,第3位從犯證人、筆名「李平」的前《蘋果》主筆楊清奇第2天出庭作供。控方續由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主問。
控方展示黎智英在2020年5月25日傳訊息給楊清奇:「李平兄,以律師談過每月從我私人戶口支付一萬天(元)給我(你)作為供Twitter(現稱X)報酬,小心些是可以的,我將每月安排付款給你。謝謝。黎」。楊回覆「卑職自當盡力,共擔輿論之責」。
楊供稱,黎早前曾提及每月給予他1萬元作Twitter供稿的報酬,「但後來一分錢都無俾過我」。控方問及「小心些是可以的」的意思是甚麼。楊供稱,這算是他的兼職,或因公司有規矩要守,故黎會稱「小心些」。楊強調作為《蘋果》全職員工,即使黎不給予款項,「我都係要照做」。
控方問及Twitter(現稱X)工作與輿論有何關係,楊供稱,黎開設Twitter(現稱X)是為了加強他與《蘋果》的影響力,而楊向黎供稿,亦是共同承擔輿論之責。
楊續指,時事評論家劉細良亦是《蘋果》論壇版作者,劉屬支持民主派,楊憶述早前已故作者李怡曾表示因年紀大,需減少向《蘋果》供稿,而黎曾要求找劉寫稿。
另外,楊供稱,報館內都知道黎的文章「無人敢改」,故這些文章都能真實反映黎的看法。楊指文章亦關注制裁問題,提及美國及西方國家對中港的制裁不會緩和下來,美國對華政策的調整短時間內不會逆轉,又指這些文章的觀點,亦是自己寫稿和「揀稿」的指引。
楊供稱,黎於2020年12月被還押後,前《蘋果》社長張劍虹為最高負責人,除經營外,張還監督《蘋果》的網上版,至於黎被還押前,則是由黎監督《蘋果》運作。楊又指,會小心處理黎指定作者的專欄,因為這些作者若有少許問題,便會向高層投訴。
控方引述一則楊與張劍虹於2020年12月13日的訊息,楊指當時正交代與日本作者甘粕代三(高橋)的誤會,由於甘粕代三是日本人,中文表達不時有問題,例如會將前美國總統,寫成已故美國總統,以致《蘋果》同事需要整理其文章。
楊解釋,以上誤會源自甘粕代三的文章提及太多歷史,楊要求他轉換主題,惟甘粕代三卻向張投訴楊停止其專欄。楊又指,指定作者「中文都唔通」,惟「高層叫我用,我不得不用」,楊指今粕代三文章內容很多時自相矛盾及不清楚,「我唔知佢係表達有問題,定立場有矛盾」。
聆訊明(6日)續。
記者:梁錦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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